帮信罪新规出台,检察院撤回起诉第一弹! 7月10日办理委托; 7月11日检察院量刑5个月,同日提交法律意见书; 7月20日量刑降至3个月; 7月28日简易程序开庭,同时新规出台; 8月1日按新规不构罪为由补充辩护意见; 庭后补充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 广东广泰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郭的委托,指派伊记涛律师作为郭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案件的辩护人。辩护人通过出庭参加庭审,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补充意见: 1、根据2025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郭符合第一条总体要求中第2款,属于处于犯罪链条末端、情节较轻的人员,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根据《意见》第三条依法把握从宽处罚情形第10款,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1)被诱骗实施犯罪的;(2)参与时间较短、获利较少的;(3)认罪认罚的;郭翔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综上,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适用新的法律规定更有利于被告人,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法,《意见》处罚较轻甚至可免予刑事处罚,请贵院对其作出对其更有利的判决。 以上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 此致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8月5日法院终止适用简易程序; 8月18日检察院以不构罪为由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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